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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研究生暑期及下学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4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暑期轮休及下学期安排的通知》(汽院办通字[2020]19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研究生暑期及下学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及下学期开学安排

(一)研究生暑期放假安排

在完成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工作任务前提下,研究生可于7月6日开始放假。   

(二)研究生老生下学期开学安排

8月29—30日报到注册,8月31日(周一)正式上课。   

9月10日—9月13日进行2019—2020(2)学期未考课程的期末考试;9月14日—9月23日进行2019—2020(1)学期课程补考;11月14—11月18日进行2019—2020(2)学期课程补考。9月19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三)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9月14日(周一)。

以上时间安排根据疫情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2018级中期考核安排:2018级研究生中期考核适当放宽完成时限要求,但不得晚于8月31日,中期考核仍需采取答辩汇报方式进行。针对此次疫情特殊性,建议各学院采取线上答辩方式。

(五)暑期及下学期专业实践安排:按照国家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正常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研究生提交校外实习申请表获批后方可到岗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导师需加强与实习实践学生的联系,对其科研、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研究生处及二级学院对参加校外实习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安全。

二、暑期有关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原则上全体研究生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做好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研究生处对全体研究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各相关学院要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对实验室、工作室、重点防火部位等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研究生离校前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暑期留校相关工作。暑假期间,学生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一律不允许返校;在校留学生一律不允许离开十堰城区。

三、联系电话

研究生处办公室电话:8238183、8238417。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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