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化管理,促进研究生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8-9周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及研究生课程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为主,研究生处对部分关键环节的资料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
(1)结合2020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完善。
(2)以领导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成绩管理等。各单位尤其重视开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积极探索课程融合、跨专业选课的教学模式。
(3)通过检查,总结推广好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经验;分析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开展研讨,进而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突出特色。
2.专项检查
学校将对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听取相关学院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项检查2019级研究生开题准备情况、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资料归档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理论课、实践、开题等教学环节开展情况、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于11月10日前撰写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公文系统邮箱。
研究生处第9周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生课程学生评教
1.评教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第8-9周)。
2.评教范围: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
3.操作方法:在评价时间内,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61.183.20.11/。
4.相关要求:教学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授课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式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评教。
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