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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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准备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

3、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与教学管理、学籍与学生管理、就业与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与建设、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校级研究所的建设与管理、学术人才遴选与管理、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学术活动。

5、组织执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负责管理学位的审核、授予工作,指导成教、自考类的学位工作。

6、对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学位授予质量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学位授予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