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通知 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点击量: 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为使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 确定实践单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培养单位、校内导师签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简称“四方协议书”,见附件1)。未签订“四方协议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二、制订计划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 以上材料各学院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处。联系人:何君,电话:8241492。 附件【附件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