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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级研究生将陆续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见附件1),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导师商量确定开题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71231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后于1117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备案后,请按照备案时间进行开题,如开题时间有更改,请提前1周通知研究生处。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开题报告评议组,评议组秘书在开题报告评审会前1周,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安排表》(见附件2),将会议时间、地点、评议组专家组成员报送给研究生处,并张贴海报,公开进行,研究生处安排专人旁听会议。

三、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填写并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见附件3)。在开题时未申请定密的,答辩时按公开论文处理。

四、请各评议组于开题结束后一周内将开题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包括研究生个人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见附件5)及答辩记录(见附件6)。

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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