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
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2020级研究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19级、2020级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二、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将不同时获得学业奖学金。
(二)学业奖学金按所有符合评选对象的总成绩排名进行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具体金额为: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四等5000元。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学业奖学金申请方式:2021年10月12—13日,研究生个人依据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化计算办法”向分管二级学院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去年申请奖学金已使用过的学术成就不得再次使用。
(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由二级学院推选,2021年10月19日,研究生处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会,组织候选人答辩。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
(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三)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四)参评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记录;
(五)未按时开题或未通过开题答辩;
(六)未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
(七)评选前未缴清学费;
(八)超过规定学制年限;
(九)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研究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处反映,联系电话:8241492。
附件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