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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2017年度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5    点击量:

 

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省教育厅在2013年启动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赴国外高校、研究机构接受国际性跨文化体验式教育。根据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海外游学计划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报名要求  

游学计划选派工作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学校资格审核、择优选拔测试、校内公示推荐、省教育厅确认公布”的程序产生,我校研究生接受资助的选派对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学业成绩优异。  

1.2015级研究生上一学年获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2016级研究生一学期的学业课程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三)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承受海外学习、生活费用;  

(四)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或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雅思成绩达到6.0分或新托福成绩达到80分。  

2.CET-4成绩不低于470分。  

、经费资助标准  

教育厅下拨的专项资金按1.5万元/生资助,余额部分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自筹资金约1万元/生用于海外的生活费、住宿费等,具体以实际需要费用为准)。  

三、窗体顶端  

三、游学安排  

(一)教务处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学生遴选(2017年1月10日)。窗体顶端  

(一)组织报名。报名者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附件),并附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能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如:托福成绩、雅思成绩、CET-6成绩、WSK成绩等),科研成果等复印件材料,于2017年2月26日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研究生处负责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入选名单。  

(三)缴费。参加游学项目学生到财务处缴纳自费费用(2017年4月1日)。  

(四)游学时间。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实施海外游学计划(2017年7月-8月间,四周左右)。  

(五)组织管理。学校统一组织,相对集中安排。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联系海外高校,商定学生游学期间的学习内容和计划时间安排。  

(六)游学要求。游学期间,每位学员要按照游学计划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撰写游学总结。

   

   研究生处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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