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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量:

20142015级研究生: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15-2016学年涌现出的一批优秀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级、2015级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20142015级各2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20142015级各2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思想上进,言行一致,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工作;积极参加(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克服不良倾向,无违纪现象,勇于同错误行为作斗争。  

4.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5.积极参加各位文体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申请校优秀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勤奋刻苦,所学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应有1篇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取得成效(以发表文章、证书的复印件或专家的认定书为准,认定时间:2015年91-2016年831日)。

3)学术成就条件评定量化得分,排在年级前20%    

2.优秀研究生干部  

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校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2)担任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委,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任职半年以上,且表现突出。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交申请,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截止时间201616日上午11:00  

2. 201616,研究生处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反馈所在班级;  

3. 各班级根据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班会推选出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并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时间201620日上午11:00  

4. 研究生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一)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  

(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三)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四)本学年学位课程不及格;  

(五)未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  

(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  

 

研究生处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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