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是研究生培养的纲领性文件,研究生新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各学位点《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导师和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严格、慎重地加以制定。
学生可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导师沟通交流,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的课程部分必须满足学分要求,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课程开课一周内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审核。
培养计划中其他各项计划都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空白,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请从附件中下载并认真填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分学硕、专硕),务必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三份纸质稿交研究生处培养办。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人:王新、何君,联系电话:8238183。
研究生培养办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