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进展情况与实践能力。
三、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
2.导师对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
3.各学院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小组,中期考核小组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附件3)负责研究生的具体考核与打分测评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并详细指出研究生下一步培养建议。考核采取答辩形式。
4.研究生院汇总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材料报送
考核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汇总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何君公文系统邮箱。
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期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
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