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构建研究生“产-学-研-创”深度融合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增强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的培养,不断总结研究生实习实践的经验与成果,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申报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基数的10%,同时考虑上一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具体分配见下表。
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院 |
申报数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汽车工程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2 |
汽车工程师学院 |
2 |
合计 |
20 |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所申报的成果是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所申报的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能有效改进生产技术,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等。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与评审
1.申报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果支撑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成果支撑材料需提供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2.各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产业(行业)专家参与评审,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发文公布。
(二)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7日前将申报书(含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何君公文系统邮箱。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秀成果获得者授予“研究生实习实践标兵”称号,并对其企业导师授予“优秀企业导师”称号。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何君,电话:8241492。
附件: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表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