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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构建研究生“产-学-研-创”深度融合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增强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的培养,不断总结研究生实习实践的经验与成果,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申报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基数的10%,同时考虑上一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具体分配见下表。

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院

申报数

机械工程学院

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汽车工程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2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

汽车工程师学院

2

合计

20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所申报的成果是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所申报的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能有效改进生产技术,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等。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与评审

1.申报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果支撑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成果支撑材料需提供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2.各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产业(行业)专家参与评审,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发文公布。

(二)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7日前将申报书(含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何君公文系统邮箱。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秀成果获得者授予“研究生实习实践标兵”称号,并对其企业导师授予“优秀企业导师”称号。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何君,电话:8241492。

附件: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表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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