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4日;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与实践能力、健康状况。以上几项指标的评定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
2.导师对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
3.各学院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小组,于4月7日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中期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具体考核与打分测评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并详细指出研究生下一步培养建议。
4.研究生处汇总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
考核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表》纸质版汇总后于2017年4月21日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期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中期考核评定表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研究生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