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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部分优秀研究生在学期间潜心从事科学创新研究和论文写作,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竞评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项目评选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养潜质的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1.在校就读的二年级优秀研究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已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且论文选题来源于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3.已在正规期刊发表与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

4.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和研究基础,所研究的项目可能产生重大成果或经济效益。

5.申请人导师完整指导一届以上研究生,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三、申请程序

1.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研究生本人提出资助申请。

2.学院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推荐立项资助人选,报研究生处审定。

四、项目资助和管理

1.资助数量和经费

优硕项目资助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二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

学校对获批的优硕论文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2.中期检查

立项资助半年后由各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导师和学院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继续或终止项目,并将检查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3.结题要求

培育期满,达到以下条件方能结题。

(1)标志性成果(获得至少3项标志性成果):

1.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

2.以第一申请人授权发明专利;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

(2)学位论文在当年被评为校级优硕论文。

4.经费使用和管理

项目经费分立项和中期检查2个阶段,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获批后拨付40%,中期检查后拨付60%,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则停止经费拨付。凡验收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追回不合理使用的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学位论文写作所需的文献查询、成果出版、实验材料消耗、实验测试和参加学术会议等。

五、材料报送

12月31日前,各学院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1、2)。纸质版需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何君公文系统邮箱。

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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