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学校拟于5月19日(下周二)办理调档函寄发手续,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档案所在单位为考生报名时填写单位,如需修改请提前告知。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签订定向协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本校(含科院)学生档案在学校的,由研究生处和档案馆办理转接手续,学生在毕业填写档案去向时如实填写考取本校研究生即可,学校不发调档函。
4、其他考生需向研究生处备案寄送方式(邮寄或自取),如果邮寄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寄送,如需修改相关信息,请提前告知;如果自取,请到研招办(行政楼603室)领取,领取时间:2015年5月19日-5月29日上午8:00-11:45,下午2:40-6:00。
办理拟录取相关手续的通知将另行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