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
二、应聘对象
“三助一辅”岗位聘任面向在校脱产学习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三、岗位职责
1.助教。由设岗单位根据本学期本科课程开课学时、授课学生数、教师数等情况设岗;设置的岗位需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相关专业水平。
2.助研。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自行设岗。
3.助管。助管岗位分为行政助管和实验室助管。行政助管主要面向学校主要业务部门和各学院管理岗位;实验室助管主要面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校公共实验教学平台,每周至少工作一天半。
4.学生辅导员。学生辅导员岗位面向各二级学院,协助开展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班建设、日常管理、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岗位设置
1.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必须为32学时及以上的本科生理论课程,教学班人数不低于60,且主讲教师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由教务处审核。原则上一名任课教师只能设置一个助教岗位,受聘学生只从事一个教学班的助教工作。课时数在64及以上,且教学班人数120人及以上的教学班可设置两个助教岗位。
2.助管岗位由人事处根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等情况审核。
3.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例低于1:200的学院可设置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由学工部审核。
4.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根据科研任务与科研项目自行设置。
五、聘用流程
1.岗位设置申请。各单位据实确定岗位设置计划,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设置申请表》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助教设置申请表》,于9月10日下班之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岗位审核公布。研究生处汇总后,报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审核岗位设置,于9月12日公布具体岗位。
3.研究生应聘。研究生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表》,于9月17日前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
4.设岗单位聘用。设岗单位负责应聘研究生的面试和聘用工作,原则上助管、助教和辅导员助理只能聘任一年级研究生,高年级研究生主要从事助研,于9月2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将成功应聘者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表》报研究生处。
5.岗前培训。研究生处9月20日集中组织受聘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
6.正式开展工作。9月23日被聘用的“三助一辅”研究生上岗工作。
六、岗位考核
助管、辅导员岗位按月考核,助教岗位按学期考核,“谁使用,谁考核”。研究生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聘用单位和任课老师严格按照设岗要求对研究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告知研究生处。考核为不合格的将停发津贴,并解聘。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者课题组自行考核并发放津贴。
七、其他要求
1.研究生上岗前,聘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等。
2.每位研究生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岗位,一经发现,取消该研究生的“三助一辅”申请资格。
联系人:林飞飞,电话:824149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的公文系统邮箱。
附件:
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请表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表
3.研究生助管和助理辅导员月考核表
4.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