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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点击量:

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与企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根据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奖学金”

优秀学业奖:2019级在读研究生1名,2020级在读研究生1名。

励志助学金:2020级在读研究生1名。

(二)“东风·孟少农奖学金”

2019级在读研究生1名,2020级在读研究生2名。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参评学年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五)研究生同一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

(六)研究生有固定收入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七)青年大学习打卡率低于60%、健康日报打卡率参与率任意一项低于50%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优秀学业奖: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参评的研究生2020—2021学年学术成就综合排名处于前40%(可到班长处查询),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可以优先考虑。

励志助学金: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要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或学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推荐。贫困生中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可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本人撰写的事迹材料一份。申请者填写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重复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由各年级的大班长组织成立评议小组,每班3人,代表为小班班长、党员或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同学代表。由年级大班长主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需上报会议记录。参加评议学生的1/2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班级出具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将结果在班级公示1天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3.研究生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四、评审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旨在营造刻苦钻研、创先争优、勇于进取的学习研究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2.对于申请者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如已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将追回奖金和证书。

3.所有申请学生填写相关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2份,以正反一张纸为原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个人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6日。

4.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各班班长(2019级吕勇、2020级景辉),各班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推荐。班长汇总后于5月10日上午10:00前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姜来

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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