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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硕士生导师、各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首届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现将2017年6月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事宜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特别提醒:

1.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盲审,盲审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答辩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凡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的本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事宜。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统筹安排,应至少包含一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且导师回避。

一、答辩资格审查

1.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由研究生处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相关性审核表;

(3)成绩单;

(4)学费缴清审查。

2.关于学术成果认定的说明:

(1)学术成果认定执行2014级研究生手册中《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鼓励学院制定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术成果认定要求,若学院制定的学术成果要求高于学校的基本要求,以学院的要求为准。

二、学位论文评审

1.由研究生处负责匿名外审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予以配合。

2.送审的论文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PDF格式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1052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525_080204_201410001_LW.pdf

3.匿名外审初审时间约需50天左右,请按时提交论文。复审论文另需30天左右,请注意论文质量。

4.硕士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汽院发〔2016〕130号)执行。

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通过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标准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规定(试行)》(汽院研发〔2016〕2号)。

2.拟检测的学位论文均需向研究生处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检测的论文内容应为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

四、优秀论文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2017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7年6月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详见优秀论文评选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授予一律在录取学院进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导师是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要求的首要责任人。要教育研究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求实、创新的良好科学道德。加强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进度,严把论文质量关。

4.学位申请相关表格资料将在后续通知中发放。

附:2017年6月学位申请及评定日程安排.doc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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