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硕士研究生导师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基石,是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必备条件,是硕士点立项建设验收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汽院院发〔2012〕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启动我校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学者。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专家学者可在机械工程学科申请。
二、遴选程序
1
、所有申请导师资格者请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1)报送学科点所在院系。
2
、学科点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在“简况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3
、学科点所在院(系)汇总申请者信息及初审意见,填写《申请硕士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盖单位公章后同申请人的“简况表”一起交学位办。
4
、学校于12月10日左右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遴选确定导师名单。
三、其他要求
1
、请相关单位按上述要求和“暂行办法”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联系人:陈雪刚 何鑫
联系电话:8241492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
、2012年申请硕士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院系填写)
研究生处
2012
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