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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夏季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硕士生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环节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主要工作环节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环节具体内容和组织单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

二、相关程序要求

1.做好学位申请。预登记环节由研究生个人于4月2日前登陆“今日校园APP”进行登记。预登记前,研究生本人要自审是否达到申请学位条件,如不符合学位条件,应及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延期申请。学院、班主任和导师应加强与毕业研究生的沟通联系,掌握每一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状态。

2.加强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鉴于上级主管部门已逐渐加大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和惩处力度,结合学校历年学位论文出现的问题,请学院、导师做好预答辩等各环节审查工作。学院应统筹安排预答辩工作,认真组织,不流于形式,把好论文送审前的质量关。

3.强化落实导师责任。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务必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及时对学位论文提出修改建议,对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予以解决,并督促研究生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如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较差,导师可以建议其延期毕业。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导师、研究生要齐心协力,共推学校学位授予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如期开展、圆满完成。研究生处将以更高的使命感主动服务学院、学生,确保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环节如期推进。

(1)学位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并对结果负责。

(2)导师要加强与毕业研究生的日常沟通,开展经常性的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提供支持,认真做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审核与把关。

(3)学院要统筹安排,精心做好学院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所需资料表格详见“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材料”(附件2)

2.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2022年应毕业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3)、研究生导师、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材料

3.2022年应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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