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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新开课试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点击量:

 

 

 

研究生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等文件的要求,研究生课程属于新开课的必须试讲。

 

   试讲由有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下学期正式上课前完成所有课程试讲工作;试讲必须有专人进行记录,《研究生课程试讲记录表》于2016122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3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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