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决定对2024-2025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工作开展期中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5日—11月22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和研究生院抽查的形式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期中教学领导小组,组织、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及效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学科和学位点负责人要深入课堂,检查教学秩序及教学效果。
2.教学资料归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运行、考试、成绩管理等多个方面,各教学学院应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各培养环节的审批流程,并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保存工作。
3.专业实践开展情况。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开展情况,统计应参加实践人数,已参加实践人数,未开展实践的要查明原因并尽早安排,确保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开展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和学校管理规定。
4.研究生开题情况。检查2023级所有研究生开题工作准备情况,包括:学生开题报告撰写情况、学院开题答辩会准备情况、答辩小组成员构成情况等。
5.研究生学分修读情况。检查2023级研究生各科成绩是否已齐全、合格。统计成绩不合格研究生名单,并通知其参加相关课程补修。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工作。可邀请导师、专任教师、研究生班主任及研究生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留存备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月22日将期中检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公文系统邮箱。
联系人:龚雪 8241492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