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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级研究生将陆续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的要求,严抓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学位论文开题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见附件1),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级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书撰写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完善开题信息,上传提交开题报告书,导师审核,学院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答辩会。

二、教学秘书在系统里审核通过后,维护开题小组信息,进行开题安排。并张贴海报,公开进行,研究生安排专人旁听会议。

三、开题答辩会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41130日。

四、答辩结束后,教学秘书在系统里维护开题结果,并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见附件2)收齐,学院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同时将开题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五、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填写并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见附件3)。在开题时未申请定密的,答辩时按公开论文处理。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开题环节,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进行分流退出。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选题,加强学术训练。全体研究生要认真对待开题工作,深入阅读文献,做好课题基础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案。

联系人:龚雪,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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