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2号)、《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培养单位明确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突出学科优势和培养内涵,满足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性要求,修(制)订符合来华留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特点的培养方案。
二、修(制)订范围
(一)修订范围
管理科学类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学科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学院牵头负责。
(二)制订范围
1.机械工程类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学科专业:机械工程、机械、车辆工程),机械工程学院牵头负责,汽车工程学院配合。
2.电子信息类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学科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技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牵头负责。
3.材料科学类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学科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牵头负责,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配合。
三、修(制)订要求
(一)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以我校2023级中国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为基础和参考。所有培养方案都需要分开设置中英文版本。
(二)重点建设全英文课程体系。培养单位要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规范、前沿交叉的原则,充分挖掘全英文课程资源,构建以校本类课程为主体,引智类课程为补充的课程体系,所有全英文课程必须制定英文教学大纲。
(三)各培养单位应遴选具有相当教学资质、专业水平、外语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师资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教学任务。
(四)来华留学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并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方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四、修(制)订内容
培养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制与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实践要求、学位论文、学位授予8项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各培养单位是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统筹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二)初审复核
各培养单位组织论证专家对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进行复核。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5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修(制)订,确定各门课程责任教师(团队),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专家初审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
2.2024年5月20日前,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逐一复核培养方案,审核未通过者,重新修订,直至通过为止,形成终稿。
3.本轮修(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24级来华留学研究生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