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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汽院研通〔2018〕19号)

发布时间:2018-10-31    点击量: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化管理,促进研究生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10-12周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为主,研究生处对部分关键环节的资料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  

(1)结合2018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完善。  

(2)以领导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成绩管理等。各单位尤其重视开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积极探索课程融合、跨专业选课的教学模式。  

(3)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进行讨论研讨,进而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突出特色。  

2、专项检查  

学校将对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听取相关学院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项检查2017级研究生开题准备情况、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资料归档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于11月16日前撰写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公文系统邮箱。  

研究生处第12周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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