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化管理,促进研究生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10-12周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为主,研究生处对部分关键环节的资料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  
 (1)结合2018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完善。  
 (2)以领导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成绩管理等。各单位尤其重视开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积极探索课程融合、跨专业选课的教学模式。  
 (3)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进行讨论研讨,进而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突出特色。  
 2、专项检查  
 学校将对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听取相关学院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项检查2017级研究生开题准备情况、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资料归档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于11月16日前撰写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公文系统邮箱。  
 研究生处第12周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