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2014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4日;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与实践能力、健康状况。以上几项指标的评定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中期考核评定表》(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中期考核评定表》。
2、导师对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
3、各学院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小组,于6月20日前将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中期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具体考核与打分测评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并详细指出研究生下一步培养建议。
4、研究生处汇总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
考核结束后,各相关学院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中期考核评定表》汇总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学处培养办。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
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期完成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