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院研通〔2016〕16号
相关学院:
根据财务处《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批复的通知》和资产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实验室资产配置论证工作的通知》,为配合学校做好2016年、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2016年中地专项资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我校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已经下达学校资产处。学校获批6个项目共计预算资金1900万元,其中学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新增资产570万元(附件一)。
财务处对完成政府采购和相关验收手续的项目,可以安排资金支付。请相关学院根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抓紧推进落实,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二、做好2017年学科建设项目资产配置论证工作
2017年资产配置“一上”内容已批复,研究生处对批复资产按照二级学院进行了分类整理,相关学院应根据批复内容(见附件二)结合校级研究所建设实际,对本单位2017年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排序,同时,对所属项目购买设备按优先度进行排序并填报项目汇总及明细表(附件二)交研究生处。
对单价20万元以上(含20万)的大型仪器设备进一步论证,特别是要保证设备的使用率,对于使用率偏低的设备不予购置。
三、注意事项
1.相关学院应仔细核对2016年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第一批和第二批)与已批复的201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是否有重复,避免与已购设备冲突,如有重复请在附件二表中备注。
2.2017年度项目汇总及明细表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交于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何鑫公文系统邮箱,研究生处将组织学科建设项目论证,在安排预算时将优先考虑校级研究所和研究生条件建设。
3.三年项目库建设将在学科带头人和校级研究所确定后启动。
4.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8日
附件部分已通过公文系统发至有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