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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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实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秩序,防止事故发生,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研究生做实验的过程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加强对实验室使用的审批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责任,保障研究生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研究生在实验室使用前,须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实验室。研究生在做实验过程中,需安排实验教师或导师全程指导。

二、强化管控,普及宣传,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物品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使各类危化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每学期组织一次符合学科和专业特点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研究生(特别是新生)在开展实验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把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引导师生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提升防范自救能力。

三、迅速行动,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4月29日前开展一次研究生实验安全检查,针对疫情防控、水电安全、消防安全、化学品安全、高温设备安全、危险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进行安全检查。梳理安全教育、审批、管理等制度的漏洞,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报告。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验管理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何君,电话:8241492。

附件:《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实验管理隐患自查台账》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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