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录取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应届本科生人事档案的办理
2018应届本科考生凭调档函在所读高校办理调档事宜,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人事档案邮寄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2018年硕士生人事档案×××”。请提醒毕业学校不要将党员相关材料(如思想汇报等)放入人事档案内,届时党员相关材料和党组织关系一起转入并上交到研究生处。
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杜老师 收;邮政编码:442002 联系电话:0719-8241492。
本校(含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考生不需要本人办理,由研招办统一办理。
二、组织关系的办理
1.党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或所在高校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去向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向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机关分党委第九党支部”。
2.团组织关系:共青团员应带县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团委”。
由考生本人在入学报到时将介绍信和党组织关系档案一并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党团关系在我校的学生请到所在党团组织办理。
三、户口关系的办理
1.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入我校。迁往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注:如《户口迁移证》上有有效期限制,过有效期不影响报到和落户。办理迁移手续时,应认真核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各项,发现错误及时更正,以免来校后落户困难)。有关户口迁移证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
2.凭《录取通知书》、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明一律自带,入学报到时交给研究生处。户口在本科入校时已经迁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待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实际情况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户口迁移事宜在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期间不得更改项目,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将户口中途迁出。
四、其他
1.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初发放,将按照邮寄调档函的地址邮寄,通讯接收地址有发生变动的学生请及时告知研究生处。
2.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uat.edu.cn)查看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须知和其他事项的通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