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化管理,促进研究生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12周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为主,研究生院对部分关键环节的资料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
(1)结合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是否完善。
(2)以领导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成绩管理等。各单位尤其重视开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积极探索课程融合、跨专业选课的教学模式。
(3)通过检查,总结推广好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经验;分析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开展研讨,进而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突出特色。
(4)各培养单位应注重培养环节中各种教学资料的收齐整理及归档工作,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度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实践实习、考卷、开题等资料。
2.专项检查
学校将在第12周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听取相关学院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项检查2022级研究生开题情况及专业实践落实情况、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及专业实践资料归档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课程、实践、开题、论文等环节开展情况、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于11月17日前撰写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公文系统邮箱。
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龚雪,联系电话:8241492。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