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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汽院发[2016]13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全体2016级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所学课程均合格,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活动的研究生。

二、项目类型及要求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及基础研究项目三类。研究期限为1-1.5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选题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研究内容依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选题须有明确的工程或社会应用背景,项目申请书须由校外合作单位签署意见(盖合作单位公章)。

硕士研究生基础研究项目: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选题。

三、项目资助额度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及基础研究项目每项资助0.2万元。

四、结题要求

各类项目须按计划时间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分别附以下材料(一份):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项目结题参照当年湖北省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标准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

本类项目结题主要以成果应用证明或合作单位的评价意见为依据,或达到第(三)类项目的结题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基础研究项目:

结题须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国内外合法学术刊物发表(录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科技竞赛省级以上奖励,或申请(获得)知识产权。

(四)各类项目发表成果必须标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五、获批项目指标分配

根据学生规模的50%将三类项目资助总项数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指标

机械工程学院

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汽车工程学院

11

经济管理学院

4

合计

24

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可按分配名额的50%立项资助。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619日前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623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填报《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研究生处。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电子版发送至校内公文系统个人邮箱。

3.研究生处汇总材料并于63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研究生处对立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资助研究经费。

七、具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在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中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申报。

2.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汽院发[2016]131号)执行。

3.获得创新基金立项的负责人在该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报创新基金,已获得立项的同一项研究不得再次申请创新基金。

 

 

                                                                        研究生处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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